调配,执行《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应急监测分析车使用管理办法》中的相应规定,保证所有的应急监测车辆随时能够正常使用,制订应急Р监测车辆及司机值班安排,负责应急监测各类设备及试剂、耗材的采购及后勤保障。Р6、技术专家组Р应急监测首席专家:魏恩棋Р生态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梁维华、吴雷、王斌Р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张志扬、梅鹏蔚Р大气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黄浩云、陈魁Р实验室应急监测分析:张玉惠、王琳Р职责:为应急监测及污染物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指导,根据事故类型和工作需要,相关方面的技术专家应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指导;了解国内外应急监测技术发展动态趋势,储备应急监测技术信息和仪器设备信息,指导中心应急监测技术发展和仪器设备选型工作,配合应急办公室进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应急办公室完成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制。Р二、应急监测工作程序(见图1)Р1、应急办公室承接应急中心下达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监测工作指令,了解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和特征后,做好应急监测Р接报记录(详见附件4),迅速向应急监测队队长和中心领导汇报,并通知现场监测组、分析组、后勤保障组值班组长及相关专家。Р2、各位值班组长分别组织应急监测组、分析组、后勤保障组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接到应急监测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并在20分钟内完成应急监测准备工作,启动应急监测车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做好应急监测现场记录(详见附件5)。Р3、现场监测组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情况展开深入调查,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像或拍照。Р4、调查结束后,依据现场情况,合理选用快速定性、定量分析方法,迅速制定监测方案。其中特别重大(Ⅰ级)及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监测人员应提请咨询相关专家,共同制定监测方案,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可由现场监测人员独立完成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后,请示应急监测队长批准,按《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应急监测操作规程》开展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