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鉴定评审-山东特种设备协会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62KB

文档介绍
评审确认Р4.4.1 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应出具现场鉴定评审报告,与现场评审记录等资料汇总后及时提交协会。Р4.4.2 对现场鉴定评审结论为需要整改的,应签定《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申请单位对评审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将整改报告(附整改见证资料)一式两份报送评审组长,评审组长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鉴定评审整改确认报告,将评审报告和整改报告报协会。Р4.4.3协会应及时汇总评审报告、整改确认报告、整改见证资料等材料,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Р5.变更及换证鉴定评审Р5.1 变更确认鉴定评审Р申请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许可变更申请。协会对申请单位许可变更情况进行鉴定评审。Р变更确认鉴定评审的重点内容是审核变更项目对企业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的影响,确认其变更后是否仍符合《许可规则》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条件要求。Р5.2 换证鉴定评审Р特种设备许可换证鉴定评审(以下简称换证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和要求与初次申请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和要求基本相同。换证鉴定评审的工作重点是审查持证期间的许可条件变化和执行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Р(1)许可条件变化情况,如果发生变化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许可实施机关进行许可变更申请;Р(2)充装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Р(3)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进行充装的行为;Р(4)充装场地所涉及到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Р(5)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执行情况;Р(6)是否发生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卖许可证,向无许可证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的情况;Р(7)充装中发生的事故、用户反馈意见的处理情况。Р6.本《指南》未尽事宜由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负责进行解释。Р7. 本《指南》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