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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信仰的性质及其社会生活的总体意义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Р所以说,信仰看似是一个褒义词,但是它对社会的发展是双面性的,犹如一把双刃剑。倘若不把握好发展的度,则会反噬其身。Р信仰的开放性发展Р任何东西都需要发展,在张弛有度间选择最适合的度,由此才能走向繁荣,信仰同样也不例外。Р上文提到信仰的盲目性,偏执性其实都是由于一些信仰教条的固化所导致。人们坚信自己的道德是完全正确的,而以自己的道德价值体系去评判他人,这样,信仰程度越高,道德自觉程度越深,反而距离道德终极目的和本体价值越远。而在社会现实生活中,人们一旦信奉某种道德,就直接根据这种道德的规范或要求评价人的行为是否道德,而不再进一步追问这些道德规范本身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道德的终极目的。Р就像任何真理一样,真理与谬误一步之遥,即使是信仰也需要在一个开放性的环境中发展。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信仰作为一个信仰体系必须在坚信和怀疑间保持开放性,由此才能保证自身的活力。Р一方面,信仰的道德体系内的信众,需要通过自我反思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必须在信和疑之间保持适度的张力,始终保持一种反省、批判和超越的态度Р。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政治的发达,信仰体系里一些不符合社会的部分需要被剔除。这就需要异己力量的冲击,与其把这称作冲击,倒不如称作双方的互相博弈。在博弈的过程中,双方都会败落掉自己不完善的部分。Р当然光从主观的反思中去改善现状也是不够的,按照马克思唯物主义观点来看,主观是不能为评判标准的,信仰本身是否具有真理性是不能由信仰自身决定的。所以信仰的校正还需要在实践中逐渐发展,也就是说信仰中的道德信条不能仅仅留存在信众的心中或者是教义的典籍中,还需要运用到现实生活中。也就是说,人们应该在现实的道德生活中,经常回到真正的道德的最终价值基础上进行反思,根据道德实践的效果对道德本身加以审视。这样既可以完善信仰体系,也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信仰的现实力量,而非仅仅是救赎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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