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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录入-长春建筑学院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185KB

文档介绍
由教务处审核并更正成绩。Р5.对于有试卷或作业但教务系统中无学生姓名,无法录入成级的学生,任课教师可直接在成绩录入界面右下角选择“教师添加名单”查找并添加该学生。(注:此功能在成绩提交后不能使用。)Р6.对于平时没有考核的学生,但教务系统中有的学生名单,可按《长春建筑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Р7.重修成绩录入类型不可更改,以系统中的类型为准,重修成绩最高不超过69分。Р8.缓考学生的成绩按学生参加考核后的卷面实际成绩记载,不计平时成绩。Р9.提交后,用A4纸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评分人、教研室主任、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后于学校放假前报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存档。Р二、补考成绩录入Р1.登录教务系统,流程如下:进入教务系统(教务系统内网访问网址http://10.1.12.203/teachweb;教务系统外网访问网址http://119.53.90.67/teachweb)→登陆教师个人账户(如果角色下拉菜单无法选择,可在工具里面设置一下浏览器兼容模式)→成绩管理→补考成绩录入→选择已详细阅读以上内容→确定(如果确定呈灰色不可点击,可在工具里面设置一下浏览器兼容模式)→在初始化成绩表中选择上一学期→确定→选择所要录入补考成绩的班级→录入补考卷面成绩(注意:平时成绩系统已自动跟上学期期末的平时成绩同步,不需要教师再次录入,直接录入补考卷面成绩即可)(注意:录入百分制分数)→在页面右下角选中自动计算总成绩和按行政班打印,考试课程的总成绩栏根据设置会自动计算出来,补考成绩最高分为60分。Р2.申请缓考的学生只能在补考时参加考试,总成绩以卷面实际成绩记载(平时成绩不再记入总成绩中)。Р3.成绩全部录入后点击提交成绩。Р4.提交后,用A4纸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评分人、教研室主任、院长签字并加盖各院部公章后报学生所在分院及教务处存档。Р教务处Р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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