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每年不少于4学时。Р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上岗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2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2分。Р Р Р10Р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考核、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不少于8学时;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全体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形成教育培训记录;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本单位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参加教育的人员应形成教育培训记录。Р培训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2分;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而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无针对性或流于形式的,不得分;新入厂人员上岗前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未按规定对转岗和离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不合理的,每人次扣2分;有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岗位但未配备相应作业人员的,每人次扣2分;无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2分;缺少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1分。缺少针对全体员工、驾驶人培训记录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