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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技术服务合同-重庆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73KB

文档介绍
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第九条其他Р9.1 有以下情况,双方可解除本协议:Р9.1.1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Р9.1.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必须由当地公证处出示公证文件)。Р9.1.3 由于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协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在РBIM项目取得有效的最终评审合格后,视为咨询服务满足要求。如技术咨询服务期间发现达不到比选文件规定的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甲方的需求、不具备甲方要求的功能、存在任何影响项目质量问题、不能持续有效推进工作或存在其他影响使用的问题,1)经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予以整改,使咨询服务最终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并且对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 2)甲方也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Р9.2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时,如乙方已开始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服务费,未开始服务工作的,甲方无需支付费用。Р9.3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Р9.4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Р9.5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9.6 通知与送达Р 双方确认:本文尾部所列地址为彼此有效通讯地址,任一方以及法院、仲裁机构以快递方式向对方以下地址发出书面函件及诉讼、仲裁文书的,自发出日(邮戳)次日起满2日视为对方收到。接收方拒绝签收的不影响送达效力。任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变更地址的通知按上述规则视为被对方收到前,原地址视为没有变化。Р甲方(盖章):Р乙方(盖章):Р法定(授权)代表人:Р法定(授权)代表人:Р单位地址: Р单位地址:Р邮政编码:Р邮政编码:Р电话:Р电话:Р传真:Р传真:Р日期:Р年月日Р日期: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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