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记:Р合同号;Р目的地;Р供货、收货单位名称;Р设备名称、机组号、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Р箱号/件号;Р毛重/净重(公斤);Р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Р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和搬运。Р应按照设备各特性和不同的运输及装卸要求,在箱上明显位置标上“小心”“向上”、“防潮”、“勿倒”、“怕热”、“远离放射源及热源”、“由此起吊”、“重心点”、“堆码重量极限”、“堆码层数极限”、“温度极限”等通用标志,并应符合“GB191-2000”和“GB/T6388-1986”的规定。Р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Р每件包装箱内,至少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明书,操作手册和/或技术资料。外购件包装箱内至少应附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书》中“设备、技术资料交付进度”中相关条款。Р《技术协议书》中列明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按7.5款注明上述内容,并标明“备品备件”或“专用工具”的字样,一次性发货。Р卖方应在成包的或成捆的散装附件上贴注标签,标签应以清晰的中文印刷体书写,注明7.5款相关内容。Р各种材料及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Р栅格式箱子和/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Р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Р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