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信息部负责规范网站的建设、运行及日常维护,于每月10日前向机关考核领导小组提供各部门每月上网信息的统计。Р第三条机关各部门负责维护本部门栏目信息,部门负责人为网站部门信息维护的第一责任人。发布的信息要经过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并分别经党委工作部和办公室审核后上网,涉及集团公司重要事件、重要信息须经主管书记批准后方可上网。同时,要遵守保密规定,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Р第四条集团网站是信息发布,兼有辅助办公、与企业互动的网络平台。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积极宣传报道集团改革发展及各项重大活动,做到信息内容要新、要准、要有指导作用。Р第五条网络栏目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和更新信息。基本信息主要是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及上级颁发的常用相关文件,各部门应在半月内完成。更新信息主要是工作动态、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及与部门工作相关的管理知识等等。Р第六条责任部门Р1、交通新闻:党委工作部、办公室、工会、团委、组织部、纪检委、经营发展部、安全技术监督部、科技信息部、规划建设发展部、资产监管部、人力资源部、教育处、信访保卫部、老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Р2、经营发展:经营发展部Р3、安全科技:安全技术监督部、科技信息部Р4、规划建设:规划建设发展部Р5、企业改革:资产监管部Р6、人力资源:人力资源部、教育处Р7、党建工作:党委工作部、组织部、纪检委、机关党委Р8、交通工会:工会Р9、交通青年:团委Р第七条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纳入集团机关岗位考核,涉及网站信息更新任务的部门每周至少更新2条,每月8日前完成上一个月的信息更新任务。Р第八条各部门完成网站信息更新情况每月进行考核,对未能按要求更新信息的部门给予部门负责人100元的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的加重处罚,并通报批评。Р第九条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并将此规定纳入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办法。Р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党委Р二00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