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领导批准,并进行详细登记。Р 2、专职疫情信息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医院内信息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和权限分配,建立权限分配、帐户密码记录本,并由该管理员负责保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疫情网络直报信息的使用范围和权限。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公布病人的信息或泄漏系统登录帐号和密码,保证网络直报信息系统的安全。Р 3、对于本级及其他不进行网络直报,但需要常规浏览部分病种疫情的用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授予部分疾病的浏览权限。Р (五)技术培训和指导制度Р 1、每年至少一次开展对院内疫情报告和网络直报工作的培训,制定全年培训计划。Р 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以及新的与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相关的技术性文件、规范、指南等。Р 3、每月对辖区内传染病零报告的科室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Р (六)资料档案化管理制度Р 1、按照有关技术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对技术培训、督导检查、漏报调查、质量控制、分析利用以及疫情报表、汇编、分析图表、文字材料和电子文件等载体资料进行归类、编目,分别由疫情管理职能科室和单位档案室保管。Р 2、传染病报告卡的电子文件,具有流行病学重要意义的原始调查资料,传染病年报表,周、月、年疫情分析,疫情管理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结果通报等及其电子文件),应永久保存。Р (七)疫情值班制度Р 1、实行24小时疫情报告值班制和分管领导听班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Р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在值班期间一旦接到疫情报告,应做好疫情记录,同时询问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并及时向听班领导报告和有关科室负责人报告。Р 3、任何人接到疫情后不得缓报、漏报或者不作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