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基本方法有感官检查、仪器检查和动物检查三种。Р感官检查是保安员利用自己的感觉器官,通过视觉、嗅觉、听觉、味觉和触觉的神经系统对进出出入口的物品做出判断的检查方法。这种检查方法简便易行,是最常用最基本的方法。Р(2)不同情形出入校园物品的查验Р①出入大门车辆装载货物的查验Р示意停车。当车辆来到距哨位10-15米时,保安人员应以立正姿势站于机动车辆的侧前方,面向机动车,向前伸出一只手臂呈水平状,五指并拢,手指朝上,掌心向车,另一只手臂随之向前抬起,置于平伸手臂的下方,五指并拢微微弯曲,掌心向让车辆停靠的方向连续摆动,示意停车。Р分类查验。对出入大门车辆的查验要分清不同单位车辆而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对学校的车辆,凭学校统一制作的车辆出入证就可以及时放行;凡遇非学校的车辆进出大门时,保安员应示意停车,问明情况,如确属来学校公干者可示意放行;运载物资的车辆出门时,不仅要看出门证,还要让被检查人动手打开车门、后备箱和包装物,准确对照物品清单检查核对实物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一切相符,方可放行。Р特殊情况处理。如遇外部车辆不按示意停车,强行驶入的,须牢记车辆型号和号牌,即时报告校园民警,迅速查找,尽快弄清情况,以防止发生意外;外部车辆进入学校内部时,保安人员要对车上人员进行必要的核对,凡与业务活动无关的人员,应动员其下车在外等候。对载有危险物品、违禁物品的车辆,除公安机关和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外,一切禁止入内。Р②出入大门人员携带物品的查验Р对携物进入人员的检查。当发现有携带可疑物品的人员要进入学校、幼儿园时,应先礼貌地要求其说出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及用途。然后请其自行打开包装,拿出物品,按单检查核对,并出示有关证件或由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保安员要按照相应的证明材料核查物品的名称、规格、种类、数量、来源及用途,以分清物品是否会对学校产生危害或损失。对于携带物品是非违禁物品,不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