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动员准备工作。与此相适应,西方国家动员立法的重点,也主要是围绕规范政府在动员准备和实施中的职责、权力来进行的。Р 二是虚实结合。各国在构建国家行政机构的过程中,都十分注重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因此,它们平时的动员机构设置,并不全部都是实体,一般是有虚有实、虚实结合。其主要特点是:“辅虚主实”,即辅助、协管系统一般为虚体,如美国的“紧急准备与动员计划政策协调委员会”;而主管系统多为机构健全的实体,如美国联邦政府内的联邦紧急管理署。“体虚权实”,即政府有些职能部门虽未设立实体性动员机构,但法律规定其动员的职责权力却十分具体、实在,赋予其平时制定动员计划,落实动员准备工作,战时组织实施本部门动员工作的Р“实责”和“实权”。“平(时)虚战(时)实”,即有些部门和社会基层组织的动员机构平时虚设,但预编方案、动员程序都很明确,并经常组织演练,战时可立即转为实体性机构。这种建构方式,是由国防动员所具有的平战结合、快速转换特性所决定的。这样做,平时有利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战时或危机时有利于快速转换。Р 三是功能兼容。在现代条件下,各国的国防动员体制建设一般都奉行平战结合的原则。除了在动员机构建设上争取达到平战一体,将国防动员体制纳入国家危机管理体制之中一并建设之外,在其功能的设计上,也非常注重贯彻这一原则,赋予其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的双重职责。如美国在1979年成立的联邦紧急管理署,其职责除应对战争这一紧急情况外,还包括:协助联邦政府对总统宣布的灾害和危急事件进行援助;在各种救灾计划、动员准备、减轻损失、快速反应、恢复秩序等多种努力中,支援各州和地方政府等内容。和平时期,国防动员体制通过拓展自身的功能,由单一“应战”向“应战”与“应急”结合型的转变,使国防动员体制的功能日趋完善,其生命力和建设效益都得到了较大提高,成为现代国防动员体制发展的一大趋势。Р篇二:Р2017公司财务部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