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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监督手册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74 |  大小:512KB

文档介绍
监督机构核定其质量等级。Р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定)表》(附表14)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或核定。Р分部工程核备与核定时的质量监督工作包括:检查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监督机构要求整改的书面整改报告和落实情况,验收会议中发现质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验收鉴定书的格式和填写内容(包括质量结论是否明确、验收工作组签字是否齐全等),及其他需检查的资料。工程质量监督员负责对上述资料进行检查并签收《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定)表》,符合要求后在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和《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定)表》上签署核备(定)意见并签字,报项目主监人审核签字后加盖部门印章。Р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将载有核备(定)意见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和《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定)表》反馈项目法人。Р(二) 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监督工作Р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需要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应进行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也可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Р监督人员应列席单位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Р1、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Р(1)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Р(2)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有处理意见。Р(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Р2、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Р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除应满足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Р(1)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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