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赔偿损失;并且乙方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项目投标。Р2、对于市、区城市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或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送达要求整改的,乙方在限期内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经市、区城市行政主管部门按本项目保洁质量标准检查仍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承包款10000元,承包期内累计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并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且乙方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项目投标。Р3、由甲方委托监理单位对乙方的清扫保洁质量以及作业车辆、人员配置情况,工人合法权益保障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并按评分标准扣减作业经费。Р具体评分办法:考评以百分制评分,每月检查分数算数平均值在95分以上不扣减当月经费;每月检查分数算数平均值在95分以下,每扣1分,即扣减当月经费总额的0.5%。Р扣分标准:(1)路面及排水口有明显沙土、污迹的,每处扣0.5分,超过10米长度的,每10米扣除0.5分,累计扣分;(2)防撞栏及侧石不洁的,每处扣0.5分,超过20米长度的,每20米扣除0.5分,累计扣分;(3)路面废弃物以1000㎡为单位,废弃物数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每宗扣1分;(4)扫路车作业过程有明显扬尘的,每车次扣1分;(5)垃圾运输车车容车貌不整洁,有垃圾裸露的,每车次扣1分;有渗滤液滴漏的,每车次扣1分;(6)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乙方有未按相关要求保障环卫工人权益情况的,每宗扣2分;经通知后,限期内未整改完成的,每宗扣5分。Р第四章履约保证金Р乙方必须按相关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委托书后15天内)递交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担保(以支票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在提交完整检(监)测结算资料并经监理及甲方同意后28天内退回。Р第五章违约责任Р一、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Р二、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