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油量是否充足;油压缸、管道、阀件是否漏油、限位开关是否灵活可靠等。Р(四)钢丝绳:有否锈蚀、断丝;螺杆、柱塞杆等是否拉毛、弯曲、变形;吊点结合是否牢靠;调节钢丝绳的花兰螺栓有否松动损坏;绳轮座与闸门结合是否牢固。Р(五)电器设备:电动机及其动力设备是否正常;相序是否正确;电器设备有无受潮、漏电、损坏现象(绝缘电阻应符合规定值),接线是否牢固,接触是否良好;电源(包括备用电源或备用动力手段)是否可靠;避雷接地是否可靠;外线部分弧垂是否符合《安规》、电杆有无倾斜。Р(六)管理运行:Р1、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运行的情况;Р2、水流动态观测:水流形态是否平顺、正常;Р3、通讯、交通、照明、监控设施等是否完好;Р4、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Р第三十八条养护维修应本着“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进行。Р养护维修一般分为经常性养护维修、岁修、大修和抢修。Р(一)经常性的养护维修根据经常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进行日常的保养维护和局部修补,保持工程设施完整清洁。Р机电、自动化设备及运转部位应定期进行局部拆检、调整和更换,排除运行中的一般故障。节制闸每季进行一次保养,船(套)闸每月进行一次保养。Р经常性养护维修作业由各站闸安排,做好详细记录;作业完成后,资料存入技术档案。Р(二)岁修:根据汛后检查发现的工程缺陷或问题,进行必要的整修和局部改善。由各闸提出计划,经区河闸所汇总编制年度岁修计划,报区水务局批准后实施。Р(三)大修:当工程发生较大损坏或者需要作大的更新改造,其工作量较大、技术较复杂、所需时间与经费较多时,由区河闸所会同站(闸)编制大修计划,报区水务局批准。市级河道上的水闸工程由区水务局转报市水务局批准。Р(四)抢修:当工程受台风暴雨(潮)袭击后,发生严重损坏而影响水闸安全,或船(套)闸发生重大事故,造成航运中断时,由区河闸所报请区水务局协同组织抢修,并报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