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党员旁听基层党(工)委会议制度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55KB

文档介绍
党员旁听基层党(工)委会议制度Р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的工作透明度,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Р一、旁听内容。涉及本辖区、本单位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等。Р二、旁听范围。各街道(镇)、工业园区、区直部门党(工)委召开会议时,原则上应邀请本辖区、本单位的普通党员参与旁听,专业性较强的议题或研究重点疑难问题也可邀请相关单位在职党员参与旁听。Р三、旁听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旁听党(工)委会议的党员要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乐于参与党内事务、有一定议事能力。Р四、旁听党员的产生。各党(工)委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旁听党员,建立信息库。根据每次会议议题,提前确定党员旁听。每次会议旁听党员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必要时可扩大旁听人数。Р五、党员旁听会议程序。党(工)委应于会议召开2日前通知旁听党员。旁听党员应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会前先通报旁听党员征集的意见建议,供决策参考。会中,听取旁听党员对议题讨论情况及结果的评价意见。Р六、意见和建议的办理。被党(工)委会议决策采纳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和答复,由旁听党员对决策实施情况跟踪监督,并将落实情况在党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满意度。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