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确定出师考核具体时间,考核工作开始前3个月进行公告; 5.审核申请参加出师考核人员的相关资料,符合考核条件的,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出师考核者说明理由。 6.根据申请出师考核的人员情况设置考点和考场; 7.具体组织实施出师考核工作; 8.处理、上报出师考核期间发生的问题; 9.对出师考核情况进行分析,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交年度考核结果统计分析报告; 10.其它工作。 (三)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受理申请出师考核人员的报名工作,并进行初步审核;2.根据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的安排和要求设置考场; 3.协助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做好考核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4.其它工作。(四)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1.负责对辖区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人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监督管理;2.完成上述要求中有关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3.其他工作。(五)浙江中医药大学成教学院职责:1.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和《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细则》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师资力量,确保集中培训工作顺利完成;2.负责集中培训理论考核考试的命题、考务工作;3.负责集中理论培训的出勤考核;4.其他工作七、其他(一)“传统医学”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二)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人员必须及时到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主动接受指导老师和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监督和管理。(三)指导老师带教学生必须在得到本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开展,并纳入单位统一管理。(四)参加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人员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向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五)出师考核合格者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