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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检查由部室和项目监理部负责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意见报公司。Р(二)节假日、冬夏期间和重要时期,公司统一组织对公司本部、各项目监理部进行防火大检查,发现火患隐情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被查部门应在期限内迅速整改并将书面整改措施反馈公司。对整改有困难的火险隐患应在采取应急措施前提下,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对反馈的整改情况,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将会组织“回头看”。Р六、火灾事故报告、处置规定Р(一)任何场所万一发生火灾,现场人员要一面组织扑救,一面报警,并速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Р(二)火灾发生地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要全力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扑救火灾和抢救伤员、国家财产,积极协助查清火因和责任人。Р(三)凡是发生了燃烧现象的火灾都要上报公司领导和综合办。如有瞒报、虚报或故意迟报的,要按公司规定严格追究火灾发生部门或项目监理部负责人的责任。Р(四)火灾发生后,要坚持按“三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直接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Р七、灭火作战预案Р(一)机关发生火灾的,由公司领导和综合办等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临时现场指挥机构,配合消防部门扑救火灾。项目监理部所监项目发生火灾的,由项目负责人指挥配合消防部门扑救火灾。Р(二)发现火灾的第一目击者,在大声呼喊的同时,迅速拿起灭火器进行扑救,在场的其他人员迅速打119报警。Р(三)发生火灾时,电工或其他人员迅速切断总开关电源,并派专人留守看护。Р(四)发生火灾场所的大门要有专人看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派人配合消防部门人员开展灭火工作。Р(五)火灾施救结束,进入查火因阶段时,要指定专人警戒火灾现场,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Р(六)其他事项按“火灾事故报告、处置规定”执行。Р八、其它事项Р(一)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Р(二)本规定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Р(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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