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部门要将考评结果报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第六条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00 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仓库、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挪用和遮挡生产、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10 xxxx 制药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号: XINCAT /WS -6.3 -01 共2页第2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第A版第01次修订批准: xxxx xxxx 年X月X日发布 xxxx 年X月X日实施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300 元: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使用明火作业者; 4.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 6.使用易燃材料装修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