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Р13.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Р14.投标文件的组成Р14.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Р一、投标书及报价表Р二、商务部分Р三、技术部分Р14.2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Р15.投标文件格式Р15.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规定的编制投标文件。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可以增加文字说明和描述。投标文件的顺序及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Р15.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应按“商务差异表”填写说明。Р15.3投标文件要求采用A4纸型,必须编制总目录及各章目录,每一页均需编辑页号,中间不得丢页、少页。Р16.投标报价Р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投标价格表格式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报价要求:各标区内均含有数量不等的生活热水用户,热水供应与供暖用锅炉为同一系统,所需燃煤成本含在本次招标报价中。供热单位不再单独付给供煤单位热水煤款。报价应充分考虑各标区锅炉设备以及供热区域实际,投标单位应事先现场考察或咨询。此中标价格为煤炭运送到招标单位各供热站现场的价格(含二次倒运费用)。并包括货到现场验收完毕的一切费用。Р16.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Р16.3投标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需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Р16.4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指完全相同的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Р16.5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报价表仅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使用,但不限制招标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