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炼钢厂安全生产责任制条例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77 |  大小:260KB

文档介绍
究解决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权下达限期整改指令。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立即组织处理并上报。Р(六)组织制定生产、物流、消防、交通、民爆、职业卫生的危险辨识工作,制定整改措施与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Р(七)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并定期检查指导,落实运行情况,及时纠正偏差。Р(八)组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生产系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监督运行。Р(九)组织制定和审批本厂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预防重大伤害事故的技术措施。Р(十)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Р(十一)经常检查所分管科室、各生产车间领导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整改。确保逐级安全责任落实到现场。Р(十二)组织制定高温季节防暑降温计划,落实防暑降温物品发放工作;负责安排每年的防洪计划和雨季时抢险突击队的组织与调配;负责安排防冻、防寒的计划,冬季到来时检查物资落实情况。Р(十三)落实现场带班工作,在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Р(十四)组织制订、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本单位工伤事故、职业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及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按照权限配合和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及时准确向上级汇报。Р 设备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Р(一)在厂长领导下对全厂的设备、能源动力、环保、基建、技改系统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Р(二)直接领导设备科和各生产车间开展设备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在所分管设备、能源动力介质、环保、基建、技改系统等工作中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Р(三)负责组织和审批全厂设备、能源动力介质、环保、基建、技改系统等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督促责任单位抓好落实。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