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建议采用公证快递的方式。Р 第五,应注意保留原件。函件的一个重要作用是万一有纠纷时作为证据,而证据则必需有原件,如无原件则无法辨别真伪,故施工单位应保留好函件签收的原件,作为工程档案长期保管。Р (四)收到函件的处理Р 1.签收确认。应做好签收记录,包括签收时间。对于签收的函件应充分重视,所有来函应保留存档以备查询。Р 2.如有异议应及时回函。对来函中所述内容如有异议的,则应及时回函澄清,表明观点。Р 3.如对方又回函表示新的不同意见时,应再予回函澄清。如无新意见,则不必回函。Р 二、会议纪要Р 会议纪要是各方参加会议内容的记录,施工中常见的有例会纪要,即施工过程中每周召开一次,由监理、施工单位、甲方参加的工程例会的纪要,一般在会后由监理公司整理后发给参会单位。施工单位对会议纪要应注意如下事项:Р 1.在例会中应提出施工时遇到的困难,如资金、人工、气候、甲方配合等,收到例会纪要后应认真检查纪要是否真实,是否全面,特别是甲方有当场表态、认可事项,应注意不要疏漏;如发现纪要有误的,应及时发函致监理公司及甲方,要求更正。Р2.例会纪要应注意保留原件,一般由监理加盖蓝色印章。Р 3.其他会议纪要如涉及会议参加各方对某项内容达成一致时,该会议纪要系合同的组成部分,应注意会议纪要应由几方盖章签字。Р 三、通知、函件送达的合同约定Р 建设工程合同标准文本具体规定通知送达的要求为:发送或派专人送达到专用条款指定的地址。若一方拒签另一方通知,另一方则以特快专递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通知送至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视为送达。Р 合同约定的地址一般为注册地址,实践中一般在施工项目现场交送通知。如在现场由合同约定的专人或明确的现场监理、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签收,也符合合同与法律的要求,但其拒签的,则应按合同约定方式、地址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