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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处理,其防腐蚀措施必须得到使用单位的认可。测试和试运行①、工具、材料、仪器设备和劳务人员中标方应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②、程序和表格中标方须在安装结束前2个星期,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使用单位。③、测试部分或全部测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④、试运行设备试运行应在有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4、售后服务要求: 地区须设有维修点,需提供24小时服务,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使用单位维修需求。中标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电梯提供至少18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验收通过、使用单位接受并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电梯常规每月二次以上的检查、调整和润滑。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质保期内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在缺陷保修结束时,须由专业工程师对电梯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投标人自费解决并取得使用单位的同意。修好后,中标方需一式两份报告给使用单位,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因产品质量、安装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和损失由中标方负责。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有关投标设备在质保期后5年的维修和保养合同范本,其价格单列,不计入总价,此合同应有如下内容: A、服务范围 B、服务期 C、服务内容 D、服务费 E、不负责的内容 F、其他 G、使用单位保留是否签此合同的权力 5、备件供应投标人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供方需在质保期后的5年内按出厂价优惠5%的价格提供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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