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裁判员的工作汇报后,对裁判组的一系列执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填写《裁判工作报告表》(见附件13),并于赛项结束3日内分别提交赛项执委会和大赛执委会办公室。Р四、附件Р附件1: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组人员分工表Р附件2: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培训记录表Р附件3: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赛场检查记录表Р附件4: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检录与一次加密记录单Р附件5: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次加密记录单Р附件6: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场情况记录表Р附件7: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材料发放与回收记录表Р附件8: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作品回收表Р附件9-1: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场评分评分表Р附件9-2: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过程评分评分表Р附件9-3: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结果评分评分表Р附件10-1: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机考评分统分表Р附件10-2: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场评分统分表Р附件10-3: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过程评分统分表Р附件10-4-1: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客观性结果评分统分表Р附件10-4-2: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主观性结果评分统分表Р附件11: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汇总表Р附件12: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单Р附件13:201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工作报告表Р附件1:Р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组人员分工表Р赛区Р赛项名称Р检录裁判姓名Р加密裁判姓名Р第1组Р第2组Р第3组(如无,则不填)Р现场裁判姓名Р(评分裁判姓名及分工)Р模块Р评分方式Р裁判人数Р责任裁判姓名Р其他情况说明(例如:竞赛采取除大赛制度规定以外的评分方式的,应注明该评分方式是否已报大赛执委会批准及申请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