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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新版)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Р 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Р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Р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Р 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Р 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Р 第四十三条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Р Р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Р Р 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Р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Р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Р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Р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Р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Р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Р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Р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Р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Р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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