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日,甲方于“结算开始日”之日起15日内支付乙方本节点进度款。付款比例为:按照实际完成本节点工程量结算的工程款的80%。Р3、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两年后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Р4、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Р七、施工管理规范Р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Р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Р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Р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Р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Р5、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Р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Р7、永州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Р八、合同生效:Р1、本合同订立年月日。Р2、订立地点:Р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时缴纳违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