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Р(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 Р1、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Р(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Р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Р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Р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Р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Рe、谎报火警; Р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Рg、对已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人员; Рh、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Р(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Р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Р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Р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Р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Р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Рf、对安全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Р(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Р(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Р。Р 陕西省渭南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Р 2016县乡公路富平县由典至康桥公路工程1标项目部Р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