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5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每处扣1分。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根据项目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交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15未执行“三同时”要求的,不得分;未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办理行政审批的,不得分;手续不全的,不得分。按照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交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的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办法自评/评审描述空项实际得分使用、开业前或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用途应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每缺少一个扣3分。6.2对客经营场所1.客房:(1)应在显著位置放置中英文对照的“宾客安全须知”、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2)客房地面、墙面、天花板应无破损、无开裂、无脱落。(3)配置的电气用品完好、有效、安全、可靠。(4)客房卫生间须采取有效防滑措施,浴缸应配备防滑垫,并有“小心滑倒”等警示标志;浴室扶手无松动、脱落;排风扇完好、有效。(5)客房内应配备应急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2.客房楼层(1)楼层通道(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清晰。(2)公共区域地面打蜡或拖地时必须放置警示牌。(3)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4)疏散通道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保持关闭状态,不得上锁。(5)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3.餐厅及会议场所(1)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检查所有烟头是否完全熄灭。(2)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畅通,以备疏散。(3)大宴会厅和大型会议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具有两个以上的安全疏散通道,客人数量不能超出核定的范围。(4)二层以上的餐厅,营业面积大于80平方米,其疏散楼梯应不少于2个。(5)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4.娱乐场所(歌厅、舞厅、演艺厅等)50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