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法规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内法规建设,形成良好工作氛围。Р(二)加强对党内法规工作的领导,尽快形成一个更完整的责任体系。打造这个体系,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基础。要争取将党内法规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范畴。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特别是对文件报备、清理等进行协调处理。充实法规工作人才队伍,把招考、遴选或调剂的工作人员向法规工作机构倾斜,并有计划地加强培养,形成优质人才梯次搭配的局面。打造这个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是重点。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各地各部门文件制定、报备、清理等进行考核惩奖。探索建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府相关法律部门在文件审查方面的作用;建立规范性文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商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打造这个体系,加大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度是关键。党内法规工作中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发布只是走完了第一步,更重Р要的是督促落实、监督评估、纠错完善,这个工作做好了才能真正体现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属性、法律权威。就此,要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解,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推动党内法规落到实处,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三)提升党内法规业务水平,打造一个更加完善的业务工作平台。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针对各级各部门对党内法规工作不熟悉的情况,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宣传教育,促进党内法规工作开展。Р加强指导培训工作,采取区县派员上挂学习、召开座谈会、建立业务平台、通报备案情况等方式,提高区县和有关部门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能力。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工作权限,强化职能、赋予权威,比照政府系统的法制工作机构、市委督查工作机构提升市委法规室规格,将法规室主任明确为处级干部,增强其协助党委推进党的工作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