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Р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Р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Р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Р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Р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Р⑥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Р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Р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Р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Р③上餐剩饭菜未经冷藏保管,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Р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Р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Р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Р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Р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Р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Р7、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Р8、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Р9、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Р10、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食堂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或每季度核算一次,交由学校从个人经费中进行抵扣。杜绝免费陪餐,不得以陪餐等理由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Р11、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Р12、学校校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Р西和明德小学Р 2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