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争取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负责“贫困母亲救助”、“计生家庭爱心保险”等各种计生方面救助项目、援助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管理;Р(六)依法参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诉求,依法维护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Р(七)指导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Р(八)承办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及相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Р二、内设机构Р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设2个内设机构。Р(一)办公室Р负责本级计划生育协会机关日常事务及会务、文秘、信息、档案、保密、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规范全县协会评估标准的制定和落实;拟订全县计划生育协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召开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例会、理事会等会议;收集、交流、总结、推广全县协会开展有关项目的信息和经验。Р(二)综合服务部Р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规章,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积极发展会员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中起带头作用;向群众宣传人口理论,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向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提供性与生殖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等知识和服务;协调争取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负责Р“贫困母亲救助”、“计生家庭爱心保险”等各种计生方面救助项目、援助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管理;依法参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诉求,依法维护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Р三、人员编制Р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事业编制3名。其中:会长1名(兼)、常务副会长1名(兼),专职秘书长1 名(副科级),办公室主任1名,综合服务部部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