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格栅间应保持清洁。Р 3.4 技术指标Р 3.4.1 污水通过栅筛的前后水位差宜小于0.3m。Р 4 进水泵房Р 4.1 运行管理Р 4.1.1 根据进水量的变化和工艺运行情况,应调节水量,保证处理效果。Р 4.1.2 水泵在运行中,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Р 4.1.2.1 应注意观察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稳定。Р 4.1.2.2 轴承温升不得超过环境温度35℃,总和温度最高不得超过75℃。Р 4.1.2.3 应检查水泵填料压盖处是否发热,滴水是否正常。Р 4.1.2.4 水泵机组不得有异常的噪音或振动。Р 4.1.2.5 集水池水位应保持正常。Р 4.1.3 应使泵房的机电设备保持良好状态。Р 4.1.4 操作人员应保持泵站的清洁卫生,各种器具应摆放整齐。Р 4.1.5 应及时清除叶轮、闸阀、管道的堵塞物。Р 4.1.6 泵房的集水池应每年至少清洗一次,同时对有空气搅拌装置的,应进行检修。Р 4.1.7 变配电站与泵房合建时,对变压器及其他附属设备的运行管理等可按本规程第19章内容执行。Р 4.2 安全操作Р 4.2.1 水泵启动和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接触转动部位。Р 4.2.2 当泵房突然断电或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应打开事故排放口闸阀,将进水口处闸阀全部关闭,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不得擅自接通电源或修理设备。Р 4.2.3 清洗泵房集水池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事先制定操作程序,并应符合本规程第2.2.9条的规定。Р 4.2.4 操作人员在水泵开启至运行稳定后,方可离开。Р 4.2.5 严禁频繁启动水泵。Р 4.2.6 水泵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机:Р (1)水泵发生断轴故障;Р (2)突然发生异常声响;Р (3)轴承温度过高;Р (4)压力表、电流表的显示值过低或过高;Р (5)机房管线、闸阀发生大量漏水;Р (6)电机发生严重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