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砂颗粒中的有机物含量宜小于 30% 。 3.4 初沉池 3.4.1 应根据池组设置、进水量变化,调节各池进水量,使各池配水均匀。 3.4.2 应定期观察沉淀池的沉淀效果, 并应根据污泥沉降性能、污泥界面高度、污泥量等确定排泥的频率和时间。 3.4.3 应经常观察出水堰口,保持出水均匀,并不得有带泥现象。 3.4.4 应经常检查浮渣斗和排渣管道的排渣情况,排出的浮渣应及时处理或处置。 3.4.5 共用配水井(槽、渠) 和集泥井(槽、渠) 的初沉池, 且采用静压排泥的, 应平均分配水量,并应按相应的排泥时间和频率排泥。 3.4.6 刮泥机运行时,不得多人同时在刮泥机走道上滞留。 3.4.7 应根据运行情况定期对斜板(管) 和池体进行冲刷,并应经常检查刮泥机电机的电刷、行走装置、浮渣刮板、刮泥板等易磨损件,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 3.4.8 应定期对斜板(管) 及附属设备进行检修。 3.4.9 宜每年将池内污水排空1次, 清理配水渠、管道和池体底部积泥并检修刮泥机及水下部件等。 3.4.10 辐流式初沉池刮泥机长时间待修或停用时,应将池内污泥放空。 3.4.11 初沉池除臭应符合本规程第 6 章的规定。 3.4.12 初沉池运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可按照表 3.4.12 中的规定确定。表 3.4.12 初沉池运行参数池型表面负荷(m 3 /m 2?h) 停留时间( h) 含水率(%) 平流式沉淀池 0.8 ~ 2.0 1.0 ~ 2.5 95~ 97 辐流式沉淀池 1.5 ~ 3.0 1.0 ~ 2.0 95~ 97 3.4.13 当进水浓度符合设计进水指标时, 出水 BOD 5、 CODcr 、 SS 的去除率应分别大于 25% 、 30 %和 40% 。 3.5 初沉污泥泵房 3.5.1 初沉污泥泵房的运行管理应符合本规程第 2 章、第 3.2 节和第 3.8 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