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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茶税考述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5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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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自厚的目的。二、针对私自买卖的活动,派出“强干官吏,先于出茶山口,及庐、寿、淮南界内,布置把捉,晓喻招收,量加半税,给陈首帖子”。〔15〕对少报斤两的,一经查出,加征茶税。如“江淮茶为大摸,一斤至五十两。诸道盐铁使于棕每斤增税钱五,谓之‘剩茶钱’,自是斤两恢旧”。〔16〕三、制定严酷的打击私茶法。唐王廷规定:“私鬻三犯皆三百斤,乃论死;长行群旅(有组织的武装私茶贩),茶虽少皆死;雇载三犯至五百斤、居舍侩保四犯至千斤者,皆死;园户私鬻百斤以上,杖背,三犯,加重徭;伐园失业者,刺史、县令以纵私盐论。”〔17〕Р 唐政府虽然采取了上述措施,但却回避了一个重要事实,即私贩活动的兴起,寻根追源乃是加重茶税的结果;而暴敛不止,纵有千条万条法令,终是纸上画饼,不切实际。因此,法令颁布后,私贩活动并没消除。Р 何易于,不详何所人及所以进。为益昌令。……盐铁官榷取茶利,诏下,所在毋敢隐。易于视诏书曰:‘益昌人不征茶且不可活,矧厚赋毒之乎?Р’命吏阁诏,吏曰:‘天子诏何敢拒?吏坐死,公得免窜邪?’对曰:‘吾敢爱一身,移暴于民乎?亦不使罪尔曹。’即自焚之。观察使素贤之,不劾也。〔18〕Р 史官记录这段材料的意图,在于褒扬何易于为官清廉,不移暴于民。然而从中也说明了一个事实,即唐政府的严酷刑法并没有吓倒人民,严酷刑法没有消除私贩,也不可能消除私贩。Р 考述唐代茶税,可以得出以下三个结论: Р 第一、中国历史上封建政府首征茶税是在唐德中建中年间,而贞元九年则是唐政府复征茶税,以后唐政府从未停止征茶。Р 第二、征收茶税是安吏之乱以后政治衰败,财政危机的产物,它的根本目的就是搜刮榨取人民。随着唐王廷日趋腐朽,税率越征越重,范围越征越大。茶税的征收与加重是与唐政府的衰败相一致的。Р 第三、由于唐政府的苛征暴敛,导致私贩茶叶活动的兴起。尽管唐王廷制定了严酷的打击私茶法,但并没有消除私贩,也不可能消除私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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