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准确上报。五是加强了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全县村级药品配送覆盖率达100%。积极引导药品经营企业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我局于2010年3月31日下发文件《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管理的通知》,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场所设立国家基本药物专柜,并要专门标示,目前我县零售药店均有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确保了群众购到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药品。六是全力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开展规范化药房达标验收工作,今年重点指导村级卫生所进行药房改造,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Р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Р 我局虽然在医改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如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中,新的监管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还没完全落实,个别企业认证后仍存在管理松散、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Р 下一步,我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着眼保障百姓用药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目标,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切实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立足我局监管职责,依法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切实加强对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配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对药品批发和零售药店的认证工作,监督药品经营企业建立起规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二是完善基本药物零售供应网络。要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可获得性”要求,提升新办药品零售企业准入标准,对现有零售药店要加大改造力度。三是强化基本药物质量抽验和不良反应监测。积极配合市药检所对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实行全覆盖监督抽验,加强对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用药安全。四是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药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五是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全面启动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