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最终劳务分包比选文件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93KB

文档介绍
所有比选申请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Р(一)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剔除无效申请文件;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无效申请文件:Р(1)第二章比选申请书中带“∆”的条款为必备条款,有一项不全或无效按废标处理;Р(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Р(3)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的;Р(4)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盖章或签字的;Р(5)发现在比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Р (二)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对“比选申请书”内容逐项打分。Р (三)对技术方案评审打分。Р(四)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单位。Р3.3 评分标准Р凡评分标准中没有列出的评定内容在评审时不得作为打分的依据。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增加、减少和另外细化本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也不得要求(或接受)比选申请人提供额外(比选文件以外)的资料和说明。Р4、入围Р本次比选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10-15 名入围劳务分包公司。Р5、入围公示Р比选人将在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比选入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向入围单位发出入围通知书。Р第二章比选申请书Р1、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书时必须使用本章所附格式并符合有关要求;本章未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Р2、比选申请人应按本章所附格式的先后顺序编制比选申请书。Р3、比选申请书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比选申请人”一栏填上比选申请人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Р4、比选申请书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本章所附格式,比选申请人为编制比选申请书可以进行复印或编辑。Р5、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申请书格式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Р6、甲方对未入围的申请人不做未入围原因的解释,不退还比选申请书。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