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2.2.1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加盖印鉴,否则申请书无效。Р2.2.2 比选申请书的密封与标识Р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РР2.3、比选申请书的递交Р比选申请书应该在比选申请人须知表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迟到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Р 3、评 审Р3.1、评审委员会Р评审工作由代理公司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由甲方代表和有关评审人员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Р3.2、比选程序Р比选代理机构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当场开封所有比选申请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Р(一)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剔除无效申请文件;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无效申请文件:Р(1)第二章比选申请书中带“∆”的条款为必备条款,有一项不全或无效按废标处理;Р(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Р(3)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的;Р(4)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盖章或签字的;Р(5)发现在比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Р (二)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对“比选申请书”内容逐项打分。Р (三)对技术方案评审打分。Р(四)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单位。Р3.3 评分标准РР凡评分标准中没有列出的评定内容在评审时不得作为打分的依据。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增加、减少和另外细化本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也不得要求(或接受)比选申请人提供额外(比选文件以外)的资料和说明。Р4、入围Р本次比选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10-15 名入围劳务分包公司。Р5、入围公示Р比选人将在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比选入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向入围单位发出入围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