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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打击电毒炸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两湖”水质生态治理,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Р四、实施步骤Р严厉打击电、毒、炸鱼及抬网作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8月30日至9月8日)。Р对“两湖”周边村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沿湖渔民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Р第二阶段: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阶段(2011年9月8日至9月30日)。Р(一)针对“两湖”电、毒、炸鱼及抬网作业现象,结合红枫湖、百花湖工作实际情况,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专项整治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为。Р(二)强化市场管理。联合各部门对“两湖”各鱼市、码头进行监督检查一至二次,查处投放用于净化水质的鲢鳙鱼上市销售。Р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Р(一)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确保打击电、毒、炸鱼及抬网作业工作有序推进。Р(二)渔政管理站负责收集开展打击电、毒、炸鱼及非法捕捞作业相关数据资料,对在开展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Р五、工作要求Р(一)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有关人员对专项行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作好宣传工作,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有效的组织开展。Р(二)执法行动中,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作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照程序办案、文明执法。注意防止正面冲突,避免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Р(三)为保证专项行动对电、炸、毒鱼及抬网作业的打击效果,必须保证专项行动的保密性,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密。Р(四)对收缴的电、炸、毒鱼工具、物品及其它禁用渔具,要进行集中统一管理。Р(五)办案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各项案件,对所经办的案件,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前提下,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审批,不得私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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