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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入安检管理规定(草稿)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58KB

文档介绍
履行职责,安检时严格、仔细、认真,尽职尽责;安检过程中,不得与被检人员有任何身体接触行为或私自翻动被检人员物品;Р3.4.2安检人员安检时应主动热情,礼貌服务,注意自身形象,值班时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Р3.4.3被检人员应自觉遵守“出入安检管理规定”,接受和配合安检人员的安检工作;不得阻碍安检或扰乱安检场所秩序,在安检点前自觉排队等候,依次通过检查后出厂; Р3.4.4因工作需要带出公司的物品,需出示得到相关主管人员审批的“物资出门单”,如无“物资出门单”,任何公司物品都不得被放行离开公司;Р3.4.5人员在安检点前应主动将所携箱包置于检查台并打开,交安检员查验;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受检时除将所携箱包接受检查外,如车后有储物箱,应将储物箱盖打开接受检查,确认无异后离厂; Р3.4.6机动车行至机动车安检点前,驾乘人员应主动下车将所携箱包打开交由安检人员确认,并打开车门和后备行李箱由安检员检查无异后驶离; Р3.4.7对于不遵守“公司出入安检管理规定”,且不服从安检的人员,安检人员有权阻止其离厂并及时报告总经办;对于严重违反“公司出入安检管理规定”,被检出可疑物品即按盗窃论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予以处理。Р安检注意事项Р为确保安检工作严格执行以及顺利完成安检工作,每位安检员应做到“讲文明、讲礼貌、不刁难他人”。Р3.5.1 注意礼节、礼貌以及言行举止;Р3.5.2 注意安检前的提示内容;Р3.5.3 注意与被检人之间保持适当距离;Р3.5.4 注意观察可疑人员以及可疑物品;Р3.5.Р5 不得与被检人员争执、争吵,发生矛盾应及时上报处置。Р3.6 外来人员参考公司相关规定执行Р3.7 记录Р 3.7.1 检查记录表Р3.7.2 可疑物品登记表Р4. 附则 Р 4.1 本规定由总经办起草并负责解释; Р4.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Р FTSM总经办Р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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