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对一致、情况属实的,受理人当场发放生育服务证(卡)。Р对信息比对不一致,但登记对象能出示法定依据的,视为比对一致;对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向信息提供地发起协查,并告知登记对象延后或不予发放生育服务证(卡)的原因。Р再生育审批办理流程图Р办理对象:Р夫妻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申请再生育的,实行生育审批,审批通过发放生育证。Р审批方式:Р采取“网上申请、现场领取”或“现场申请、现场办理”方式办理。Р网址:http://zjbl.ahpfpc./Р所需材料:Р1.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Р2.夫妻合影照2张(彩色2寸);Р3.如再婚夫妇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判决书、调解书等);Р4.若夫妻一方户籍是外省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婚育情况证明材料;Р5.对少数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的育龄夫妻,婚育状况和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的,可由夫妻双方对其婚育情况真实性作出承诺,填写《婚育情况诚信承诺书》;Р6.病残儿鉴定所需证明及相关材料。Р便民措施:Р生育审批可由本人、配偶或委托人进行申请办理,由本人或委托人填写申请表并签字。Р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在怀孕前,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或本人网上申请。Р补齐材料Р重新申请Р登记对象在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审核、信息比对。对资料齐全、信息比对一致的进行信息采集,将材料报至乡镇(街道)。对资料不齐全的,进行一次性书面告知。Р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信息比对。对资料齐全、信息比对一致、情况属实的,上传至县(区)卫生计生委审批或受县(区)委托办理生育证。Р对信息比对不一致,但申请对象能出示法定依据的,视为比对一致;对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申请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向信息提供地发起协查,并告知登记对象延后或不予发放生育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