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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收细则概要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后应禁止机构购买住宅房产。免税面积以首套房所在地区制定的标准计算,首套房面积不足以扣除的部分,可于第二套房中扣除,依此类推。Р七、税率Р(1)采用分段累进税率,年税率为0.8%-20%。Р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以内的部分,年税率为0.8%;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一套的部分,税率为3%;Р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二套的部分,税率为5%;Р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三套的部分,税率为10%;Р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四套或以上的部分,税率为20%。Р(2)套数排序以房屋购置时间为准,同一天购置的,以房屋面积大小排序。免税面积按照套数排序依次扣除。Р(3)与家庭外成员联名持有房产的,也计为单独一套,面积按注明产权比例或平均分摊。Р(4)机构拥有的住宅房产也可考虑采用5%或10%的单一税率,并禁止今后购买住宅房产。Р八、计税时点Р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房产数据和家庭成员,皆以此为准。Р九、税收优惠Р(1)夫妻无子女的,按照3人计算免税面积;Р(2)未婚单身或离异单身按照1.5人计算免税面积但免税面积不超过60平米;Р(3)丧偶的单身和子女夭折的单身按2人计算免税面积;Р(4)拆迁补偿房产和享受低保家庭可免征房产税。Р(5)不在市区范围内的旅游房产可免征或减半征收房产税。Р十、征税流程Р(1)税务部门于每年一月一日由房产税电脑征管系统自动生成纳税家庭成员信息和本地房产信息,并据此生成缴税通知单邮寄给纳税人,税款需在三月底前缴清,逾期开始计算滞纳金。家庭成员信息可由人口普查数据获得,也可由公安户籍部门反馈获得。本地房产信息由住建部全国住房信息查询系统获得,包括纳税人在本地的所有房产和套数排序、可扣除免税面积等信息。纳税人认为缴税通知单信息有误的,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本地税务部门办。Р(2)凡欠交税款和滞纳金的,房管部门冻结纳税人名下所有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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