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的环保治理措施及替代方案,确保项目实施后,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浓度符合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要求。Р(4)以国务院第253号令为准则,强调科学性、客观性和针对性,缩短评价周期,在充分利用现有可利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类比调研,提出科学、经济、合理、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计划,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Р(5)考虑到建设单位技术供应方提供的资料有限,本评价以这些资料为基础,综合考虑国内废纸造纸行业的工艺技术水平,分析项目产污环节和产污强度,预测其对环境的影响,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Р评价重点Р根据建设项目生产工艺特点和污染特征,结合环境质量现状和环境规划,确定本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和水污染防治对策。Р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目标Р环境保护目标Р1.建设项目紧邻小溪沟,纳污水体为新安江,因此该公司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最直接、最明显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本评价的水环境保护目标是小溪沟和新安江的水质不因建设项目的实施而降低现有水体功能及水质类别,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Р2.评价区域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南源口乡鲍川村,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应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Р3.声环境应满足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Р污染控制目标Р(1)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COD符合总量控制要求。Р(2)锅炉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SO2和烟尘符合总量控制要求。Р(3)厂界噪声达标。Р评价等级Р根据HJ/T2.1~2.3-93、HJ/T2.4-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有关评价等级划分的规定,水环境、大气环境、声学环境评价等级划分如下: Р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Р建设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89.5m3/d,纳污水体为新安江,属大型河流,排水水质复杂程度中等,因此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