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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33 |  大小:411KB

文档介绍
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防保科或其他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接诊医生负责肺结核病人的登记,结核病防治人员负责肺结核病人的转诊。Р(一)转诊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Р(二)接诊单位:当地的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Р(三)转诊对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人或肺结核可疑症状者。Р(四)转诊程序Р1.填写转诊单:对需转诊的对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填写“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存档;一份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送达指定的结防机构;一份由患者携带,到当地的县区级结防机构就诊。Р2.转诊前健康教育及转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转诊医生在转诊患者前要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健康教育,向患者解释他/她可能患了肺结核,并讲解结核病的相关知识以及要转诊到结防机构的原因等内容,然后嘱患者及时到结防机构就诊。Р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防保科或指定科室每天收集转诊单,并及时核对填写资料,对患者相关信息,尤其是患者联系信息不详的,要督促转诊医生及时更正。同时填写“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推荐登记本Р”。Р(五) 转诊工作要求Р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医生均有转诊疑似肺结核病人或者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职责。Р2.患者转诊单填写不能漏项,特别是患者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填写清楚。Р(六)转诊工作考核评价指标Р1.转诊率达到100%。Р2.转诊到位率在90%以上。Р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Р 二O一五年一月Р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转诊/推荐工作流程图。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疑似肺结核患者Р转诊/推荐工作流程图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发现患者Р填写疫情报告卡,进行网络报告Р填写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Р填写转诊三联单Р转诊患者到结防机构Р未到位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Р追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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