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义务。Р(四)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及其他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向其单位有关部门举报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Р(五)本协议由双方经济合同谈判部门签订,双方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情况。Р第二条买方行为准则Р(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的方式非法占有对方财物。Р(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Р(三)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进行住房装修,不得要求和接受由卖方出资为自己及其配偶、子女私自出国出境、旅游进行的安排等。Р(四)买方及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其它活动。Р(五)买方及工作人员严禁违法、违规、违背程序组织招标;严禁与投标方串标,暗箱操作;严禁擅自向中标人推销设备、材料或介绍分包队伍;严禁泄露我公司和各投标方的技术及商务机密。Р第三条卖方行为准则Р(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以象征性收费的方式向对方提供财物。Р(二)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Р(三)卖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买方人员进行住房装修,不得出资为买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私自出国出境、旅游进行安排等。Р(四)卖方发现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内容或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买方相关部门反映或举报。Р(五)卖方不得从事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其它活动。Р(六)卖方及时答复买方征求意见函Р第四条违约责任Р(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行为准则,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