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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ppr管件、管材战略采购合同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76KB

文档介绍
务的发票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Р10、价格Р10.1出卖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是固定不变价格。Р11、变更指令和合同修改Р11.1买受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出卖人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Р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受人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Р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РC、交货地点;РD、出卖人提供的服务。Р11.2除了上述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Р12、出卖人履约延误Р12.1如出卖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买受人有权从合同价中扣除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应从付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标准见协议书条款规定。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不排除出卖人继续发货和提供服务的责任。一旦达到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受人可考虑按通用条款第13条规定终止合同。Р13、终止合同Р13.1出卖人违约终止合同:在出卖人违约的情况下,买受人可向出卖人发出书面违约的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出卖人应承担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全部分费用。同时,出卖人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Р13.2出卖人破产终止合同:如果出卖人因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受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出卖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受人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Р13.3买受人的便利而终止合同:买受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出卖人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出卖人在收到上述终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合同的执行。Р对出卖人在收到终止通知时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受人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出卖人在收到终止通知后继续执行合同的行为,买受人不承担任何责任。Р13.4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如果《通用条款》第14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故发生时间超过60日,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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