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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真空精炼炉处理技术规程修改版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242KB

文档介绍
理定义:Р本处理是指在高真空下(压力小于133Pa),以去除钢水中的氢、氧(脱氧生成物)为目的的真空脱气处理。Р因脱氢处理是RH最传统最成熟的处理工艺,故称RH的根本处理(本处理)。Р5.2 本处理的脱氢能力:Р一般脱氢率在50%左右,最大可达75%,氢的去除率与RH处理前钢水中氢含量有关,要求RH处理[H]始<4ppm。Р5.3 本处理要点:Р5.3.1 钢包应连续使用5炉以上,出钢时耐材表面温度应在1000℃以上。Р5.3.2 转炉炉后不得加石灰。Р5.3.3 处理前钢水成分在目标成分中下限(Al及特殊钢种、特殊合金例外),钢包温度为目标温度+10℃~-5℃。尽量不进行化学升温。Р5.3.4 处理前要检查顶枪、各密封圈的冷却、法兰等处不得漏水。Р5.3.5 新真空槽和浸渍管应使用三次以上后才能进行本处理。Р5.3.6 转炉严格控制下渣量,控制钢包中渣层厚度<100mm。Р5.3.7 合金料尽量早加,以保证脱氢效果。合金微调后,纯脱气时间≥3分钟。Р5.3.8 取样要小心,保证取样器干燥无水,同时在取样和送样时不能接近高氢含量的气体和水。Р5.3.9 对于双工位RH,可每处理两炉后再进行浸渍管的喷补作业,换另一工位再连续处理两炉,如此交替,这样可以保证浸渍管喷补后的自然干燥时间增加,从而避免喷补料中的水使钢水增氢的问题。Р6、超低碳钢处理制度Р6.1 超低碳钢定义:Р超低碳钢指钢中含[C]<100ppm的纯净钢,除常规的化学成分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控制外,对钢中[N]、[O]等气体夹杂也有严格要求,特别要注意后道工序的增[O]、吸[N]和二次氧化。这类钢在转炉中并不将[C]吹炼到最低极限,为了保留一定残[Mn]及提高合金收得率,通常转炉吹炼到[C]0.03~0.05%左右即可出钢。Р6.2 超低碳钢是否需要顶枪操作判断条件:Р处理前Р顶枪脱碳Р作用Р顶枪升温Р作用Р[C]Р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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