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情”的能力。所谓“胆”,即指诗人敢于突破传统束缚的独立思考的能力,在创作中表现为自由创新的艺术精神。所谓“识”,是诗人辨别事物“理、事、情”特点的辨别能力,又指对世界事物是非美丑的识别能力,更是鉴别诗歌及其艺术表现特征的能力。所谓“力”,即指创作主体运用形象概括现实生活和客观事物的功力和笔力,以及独树一帜、立一家之言的气魄。它是诗人创作中不同于他人的独创性的力度。既然“才”、“胆”、“识”、“力”是诗人创作必备的主体性要素,那么此四者之间关系如何呢?叶燮认为,四者之中,“识”处于核心和主宰的地位。只有识见高明,才能独出心裁、别具只眼、是非分明、取舍恰当,不随波逐流、人云亦云。Р结合《水浒传》,理解金圣叹的小说“因文生事”说。Р2金圣叹提出史传和小说在本质特性上有着不同,一个是“以文运事”,一个是“因文生事”。在《读第五才子书法》中,他说:Р某尝道《水浒》胜似《史记》,人都不肯信,殊不知某却不是乱说。《史记》是以文运事,《水浒》是因文生事。以文运事,是先有事生成如此如此,却要算计出一篇文字来,虽是史公高才,也毕竟是吃苦事;因文生事却不然,只是顺着笔性去,削高补低都由我。Р 根据这段文字描述,阐释小说的虚构特质中的“因文生事”。Р以上两题的答案相同,均为:Р小说是“因文生事”,其所写之“事”全是出于美文的需要而虚构出来的,它可真可假,可以是历史的事实也可以是作家在概括生活材料的基础上发明创造出来的。小说的虚构特质可以从“因文生事”中的“文”和“事”两点来谈。先说“事”。小说所写之事属于艺术真实的范畴,它不同于历史真实,艺术真实要求作者根据主题、结构、人物形象等的需要,遵循艺术创作规律,发挥作家的主观能动性去虚构和编织故事情节。这是第一层意思:事为虚构;再说第二层意思,即事为文生。小说的“事”是手段,“文”是目的,作者的虚构之“事”实际上是为审美之“文”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