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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51 |  大小:89KB

文档介绍
.10 人行道或检修道的保养维护Р   (1)人行道或检修道的养护要求:破损小于1‰,每处不大于0.5㎡;平整度小于5㎜;人行道或检修道不得积水。Р   (2)人行道和检修道要经常保持平整,发现破碎、坑洞、翘动、松动等局部缺损,要及时修补。Р3.3.11 栏杆和护栏的保养维护Р   (1)栏杆和护栏应保持完好。立柱正直无摇动现象,横杆联接牢固。如有缺损,应及时补齐。Р   (2)栏杆退色严重或有表皮脱落现象时,应清除并维修。对油漆失效部分进行补漆,每两年全面油漆一次。油漆必须均匀、光滑,不得漏漆、结块、脱皮、起皱等。涂料性能应符合原设计的要求,表面涂层应均匀,不漏刷、不流淌。Р   (3)当栏杆被撞有严重变形、断裂和残损现象时,应及时按照原构造进行恢复,并应安装整齐、牢固。Р   (4)采用的临时防护措施应牢固、醒目,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一周。Р3.3.12 交通标志、标线的保养维护Р   (1)隧道的交通标志应保持外观完整、清晰、醒目,保持位置、高度和角度适当,确保交通信息传递无误。Р   (2)及时清洗标志牌面的赃污,清除遮挡标志的障碍。Р   (3)及时修补变形,破损的标牌,修复弯曲、倾斜的支柱,紧固松动的连接构件。Р   (4)对锈蚀损坏、老化失效的标志,应及时更换,缺失的应及时补充。Р   (5)隧道的交通标线应保持完整、清洁和醒目。及时清洗赃污和杂物,及时紧固松动的路标,发现损坏或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或补换。Р Р3.4   结构检查Р3.4.1土建结构的检查工作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专项检查四类。Р3.4.2经常性检查Р   (1)经常性检查是对土建结构的外观状况进行的经常性巡视检查,通过经常性检查,应及时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他异常情况,小修保养,制定维修计划。Р   (2)经常性检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隧道管理人员或有一定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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