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物品。Р3、艺术团内服装不得私自外借,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出。Р四、奖励与惩处1、凡入团满六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评优评奖,校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的人数的相关比例,并通知各院系团委。Р2、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校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3、一学年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或入团不满六个月的,或违反校规校纪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丢失物品的,或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Р五、艺术团纪律和要求1、按时参加训练、排练和其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组组长请假。Р2、服从团长、组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Р3、加强时间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时,按时集合、化妆、上场台风严谨,尊重观众和评委。Р5、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Р6、爱护公物、爱护所有演出器材。Р7、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地对待训练和演出。Р8、维护艺术团的荣誉。Р9、本规定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会所有。Р第四章附则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全体干事会议,有权对本章程进行修订。艺术团下辖各组的队内管理办法不得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相抵触,如有出入以《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为准。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