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三)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对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有效处理伤害事件的作用,积极宣传其意义,按照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围绕规范有序、保障投保学生最大利益、方便学生及家长投保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河北省教育厅2013年7月26日河北省教育厅文件冀教安[2014]18号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学意险工作自去年下半年开展以来,多数市、县高度重视,依法有效开展工作,学生投保范围逐步扩大;承担学意险中介工作的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积极协助学校争取优质投保,快速处理理赔,较大程度上保障了学生权益。但由于此项工作首次在全省统一实施,且启动时间较晚,造成面上工作不平衡:一些市、县未能及时开展工作;少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归口不统一,监管分离,影响了统保工作的执行力度;个别县区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要求学生购买指定保险公司产品,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鉴于以上问题,现就2014-2015学年度学意险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提高认识学生意外伤害险的特点是,当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受到意外伤害,无论是在校内、校外,也无论学校是否有责任,受害学生都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相对于校方责任险来说,其赔付面更为宽泛。不仅受害学生及家庭可以得到更多的赔偿,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的转移和化解学校风险,对处置“校闹”事件提供积极帮助。二、及时部署各地要抓紧时间,提前部署,保证2014年9月前后完成续保投保工作,尽可能避免因脱保或方案不一致导致的事故处理难度加大。三、规范模式各市、县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推进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13]29号)文件要求,遵守“三个原则”、“四个统一”,借助风险管理顾问(保险经纪公司)的力量,积极宣传保险知识,依法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方案,保障投保学生利益的最大化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