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名义多做出100余万元的费用,所套出的钱再由农经站站长分次交给李福春。Р 这笔款的造假伎俩非常拙劣,被假借名义的村民要么已经领过补偿款,要么其所持有的耕地根本不在被征用地范围,从账面上便能一目了然,不过这笔钱却是去向不明。Р 面对侦查人员对这笔钱去向的一再追问,李福春称这100万元一部分用以奖励强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还有大部分给了雇佣拆迁的“社会人”,而对于具体把钱给了谁、给了多少,李福春却不能提供账目。他只是振振有词地强调,“不雇佣社会人采取非正常手段,征地工作就不能顺利进行,这笔钱又不能在账面上正常体现,只能以这种方式套出,至于那些社会人我不想说也不能说,我在征地工作上是有功的,县领导是肯定我工作成绩的……”Р 多次任意支配公款让李福春越发胆大。2011年12月,李福春让东关村拿出100万元赞助城区街道办下属单位敬老院,东关村时任书记左凤山赶紧从村上将100万元划给城区敬老院。2012年4月,李福春让出纳员从敬老院账上取出100万元现金交给自己,六天后,将几张绿化场地、土方回填、铺设路面的100万元工程发票交到了财会,冲抵了该笔支出。Р 办案人员后来找到该发票上所体现的工程公司负责人核实,该负责人证实从未承揽过敬老院修缮工程,是李福春找到他,让他们公司给开发票,并答应多付税款,这样他们给李福春虚开了1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至此,李福春才不得不承认敬老院账上的100万元是自己用虚假发票套出的。Р 这笔钱的去向同样不明,李福春辩解说在辖区30号地动迁时,这100万元当做帮助政府强迁的酬劳支付给了绰号“柴狼”的“社会人”及其手下了。而对于“柴狼”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则不能如实提供。Р 经办案人员多方核实,没有“柴狼”其人,而30号地动迁费用也早已于2012年3月从东银宾馆的账外资金中结清,这笔钱最有可能的流向就是李福春自己的腰包……Р 编辑:黄灵 yeshzhwu@